
楔子
他站在客廳中,冷冷瞪著半掩的房門。
這原該是他和心愛的女人共住小公寓,然而如今女友房間內卻傳出令他震驚萬分的對話和……聲響。
「啊……啊……快點……」女人淫穢的聲音飄進他耳中。「嗯……對,就是這樣……啊……你真棒……」
「怎麼,我和唐迪紹那傢伙比起來如何?」男人調笑的問著。
「啊啊……他、他怎麼能跟你比?他根本……連碰都不敢碰我……」女人斷斷續續的道,其中還夾雜著欲仙欲死的呻吟。「連住在同一個屋簷下還堅持和我……分房……嗯……」
「不會吧?他該不會是性無能?」男人輕蔑的道。
「噢……天啊,你快把我……」女人的聲音忽然拔高。「……誰知道?說不定他還真的是……真是,枉費我主動提議和他同居……本來看他雖然窮,倒也長得人模人樣……」
「哼,他平時在學校看起來一副道貌岸然、瞧不起我們的樣子……沒想到居然有這種毛病……」
是嗎?原來他對女友的百般珍惜,是被這樣解讀的。
「……嗯嗯……那種窮人家出身的……會好到哪?你不知道,上次……我和他去逛街……故意、故意站在Tiffany的櫃前看了好久,他那恨不得將那戒指買下來給我,卻又沒錢買的模樣有多好笑……」
「哈!憑他那副窮酸也想買?」
他聽出那男人的聲音,是他們班上另一個家境不錯的同學。
他們倆向來不大對盤。他在班上總是代表著那些沒有家庭背景,只能靠領取獎學金和努力打工,才能夠繼續留在美國讀書的同學。而那男的,則是那群富家子弟們的頭頭。
怎麼也沒料到,他和佩瑾竟然……
「寶貝,妳確定他不會突然回來吧?雖然在他的房子裡玩挺有趣的,但要是被他撞見……以後就不能再戲弄他了。」男人一面賣力衝刺一面惡意的問道。
「不會的……今天明明是我生日,他卻還忙著打工,要晚上才能回來……我們可以……嗯嗯……」
是了,他想起自己出門前,騙她說要去打工,打算突然回來給她個驚喜。
不料,收到「驚喜」的卻是他。
一直以為佩瑾是不同的。
她是家境富裕的千金小姐,而他只是個得自己打工才得已支付學費的窮留學生。
然而她在他面前總是那麼的溫柔可人,像個甜美的小公主,卻又沒有一絲驕氣。
一直以為,他們是真心相愛的。
沒想到,他的真心不過是別人的遊戲。
而那名他視若珍寶的女子,也只當他是個笑話。
他低頭望向手中的Tiffany鑽戒,那花了他大半年的時間,省吃簡用才存錢買到。
本來打算送給她當作生日禮物,但現在……似乎沒有必要了。
他將戒指扔在地上,轉身大步走出門外。
不管他多努力,在那些人眼中,他永遠低人一等。
所有富有人家出身的小姐少爺們都是一樣的,就連佩瑾也是。
世界上,根本沒有門不當戶不對還能夠美滿的戀情。
夢,該醒了。
第一章
「這什麼鬼天氣啊?快熱死人了啦!」站在台北街頭,方怡蓉拿著路上補習班工讀生發送的廣告紙扇,拼命搧著風。
儘管已經躲在樹蔭下了,然而那稀疏的枝葉根本擋不住豔陽的毒辣,熱得她像是快融化般。
她當初到底為什麼要和人約這種時間這種地點見面呢?
方怡蓉瞄了一眼對面大樓外的溫度顯示器,很好,目前室外溫度三十八度半,她發誓下回再也不要在這種時候出門了。
再嫌惡的看了一眼手中的扇子,可惡,要不是實在太熱了,她也不會從工讀生手中接下這紙扇。
國立大學保證班?
天曉得她都已經大學畢業了,那工讀生居然還不識好歹的歡迎她有空可以去「旁聽看看」。
不過……好吧!這也難怪她會被當成高中生,今天她穿著小熊維尼的T-Shirt配上七分牛仔褲,臉上脂粉未施,只塗了點唇蜜,及肩的長髮綁成馬尾,頭上戴著棒球帽,背上還背了個花色小背包。
再加上那張天生的娃娃臉,活脫脫就是十六七歲少女的模樣。
她東張西望了老半天,還是沒看到她在等的人。
方怡蓉不耐的拿起貼滿各種卡通造型貼紙的手機,按下某個她從半小時前就一直撥打卻始終無人接聽的電話號碼。
悅耳的鈴聲響了好久,最後不出她所料的再度轉進語音信箱。
距離她們約的時間已經過了二十分鐘了。
「王巧瑜,我只再等妳五分鐘。」她喃喃自語著。
在大太陽下等了將近半小時,她快受不了了啦!
不管了,五分鐘一到,她就要丟下好友,自己一個人看展去。
右手搧風搧得酸了,她改用左手繼續搧。就在等到快抓狂時,電話終於響了。
她一看到上頭的人名,火大的接起。「王巧瑜!妳到底記不記得我們今天約了一起看寵物展啊?」
「小蓉……」好友的聲音怯怯的傳來。
「妳人呢?我等妳等了好久了耶!」她轉頭看著四周,卻怎麼也沒看到好友。
「抱歉啦,小蓉,我、我可能沒辦法陪妳去了……」好友的語氣很心虛。「阿智早上忽然跑來……」
「然後妳就興奮得忘了還有個朋友在等妳?」她瞇起眼,不用猜想也可預見後果。
「真的很對不起嘛!阿智現在在當兵,我們好久才能見上一面……」好友可憐兮兮的道。
「見色忘友的傢伙。」跟她老姐一樣,有了男朋友就忘了她。
「對不起啦,我知道小蓉妳最好了,一定會原諒我的,對不對?」
「妳的撒嬌對我無用。」她又不是她親親男友,不吃那套的。
「小蓉……」好友繼續坳。
「哼!」不行不行,不能心軟,就算她知道好友和她那男友真的很久沒見了,也知道他們感情有多好。
「我明天請妳吃飯,好不好?」
知道巧瑜說要請她吃飯,一定都是請好料的。方怡蓉掙扎了一下,卻仍是不甘心。「我在大太陽底下等妳等了整整半個小時。」
「哎唷,不然我再送妳一盒十片我們家的美白面膜。」
巧瑜的爸爸是某家知名保養品公司的董事長,他們家的美白面膜一片都是六七百元起跳。
「……」吼!明知道她對自己不夠白皙的膚色不滿意很久了,還故意誘惑她。
「再加一瓶美白精華液?」
「王巧瑜,不要用金錢收買我。」她家這些年可也是很有錢的,只是節儉慣了,很少買奢侈品。
「好啦!就這樣說定了,阿智說要帶我出門了。」好友的甜孜孜的道。「他這次一放假就從高雄跑回台北見我耶!」
方怡蓉無聲的嘆了口氣。「……算了,別理我了,你們好好玩吧!」
「耶!小蓉我愛妳!」巧瑜啾啾啾的對著電話親了好幾下。「那我先出門嘍,拜拜!」
「真是。」方怡蓉無奈的放下手機。
其實念歸念,她還是很為好友感到開心的。
巧瑜家裡很有錢,可她那交往了五年多的男友阿智,卻是一出生就被父母拋棄,由領救濟金的外婆撫養長大。
兩人家世相差太多,原先墜入愛河時誰也不看好。
所幸阿智很爭氣,從小功課就好,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又都考上第一志願,因此王爸爸對這未來女婿極為賞識,並沒有因他的出身而嫌棄他。
她真的很羨慕巧瑜。
唉,不過這樣的的話,她也只好自己去逛展了。
從小,她就很喜歡各種動物,小至昆蟲,大至狗狗貓咪,她都好喜歡,連一般女生會怕的爬蟲類,她也很有興趣。
偏偏老媽對狗狗貓咪類的毛過敏,又很討厭無毛的爬蟲生物,根本不准她在家養動物。
本來以為上大學搬出去後,就能有自己的寵物了,可她運氣該死的好,年年都抽中那一位難求的宿舍,也因此到目前為止,她的養動物經驗只有小學時養蠶寶寶。
好想養動物哦!她看了好多好多關於飼育寵物的書,有信心當一個願意疼愛寵物一輩子的好主人。
她掏出Hello Kitty錢包,付了門票錢,懷著期待的心情走進世貿。
唉,既然不能養動物,她平時也只好逛寵物展、寵物店過過乾癮啦!
踏進會場,涼爽的冷氣撲面而來,她發出快樂的嘆息。
今年的寵物展和往年一樣,販賣寵物用品的攤位仍佔了七八成,真正能見到的有趣寵物其實不多。
不過她倒不很在意這點。
每到了寵物展時,總會有不少主人將家中寵物精心打扮一番後帶出來逛展,見見這些可愛的寵物才是她的主要目的。
方怡蓉興奮的拿著最新款的數位相機在會場中猛拍個不停,戴著兔寶寶帽子的貓咪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吉娃娃、頸間打了領帶的迷你豬……
她真恨不得能將所有可愛的寵物通通拍下來。
「累死了!」將會場整整繞了四圈後,她終於再也走不動了。
方怡蓉癱在會場入口處的椅子上吹冷氣,開心的檢視著自己剛才照的相片。
那隻穿著花襯衫的大蜥蝪實在太好笑了,呆呆的表情超可愛……
「嗷……」就在這時,她忽然聽到一聲極低的動物哀鳴聲。
會場中亂烘烘的,她先是愣了一下,想說會不會是自己的錯覺,但過了一會兒,那個哀鳴聲又響起,而且這次還更大聲。
她連忙抬起頭四處張望,最後居然在角落看到一隻瑟縮發抖的小黑狗。
那隻小黑狗瘦瘦小小的,長得一點也不漂亮,且全身的毛溼淋淋,像是被人潑了水般。
五六個小孩子圍著牠,眼中閃動著惡意的光芒。
「好醜的狗哦,到底哪裡來的啊?」一個小孩子嫌棄的道。
「流浪狗吧!」另一個小孩用手中的紙盒用力敲了敲小狗,並看在到牠害怕的嗚嗚叫時笑了起來。「醜死了。」
「髒狗一隻,再幫他洗一洗澡好了。」第三名小孩旋開水壺的蓋子,將水往小狗身上淋去。
「住手!」方怡蓉再也忍不住,怒氣沖沖的起身跑了過去。「你們在做什麼?」
她揮手將小孩的水壺打落在地上,急急彎腰將小狗抱在懷裡。
「居然欺負一隻小狗?真沒水準!」她惡狠狠的瞪著那群小孩。「你們爸媽在哪裡?都不管小孩的?」
小孩子又怎樣?小孩子就能為所欲為做壞事嗎?
「那只不過、只不過是隻流浪狗……」小孩子們畢竟是欺善怕惡的。
沒想到有人會注意到他們欺負小狗的行徑,也沒料到眼前這個看起來很可愛的姐姐兇起來居然這麼可怕,孩子們怯怯的退了幾步。
「流浪狗又怎麼樣?流浪狗就可以欺負嗎?你們老師跟爸爸媽媽是怎麼教的?」她最討厭不懂事的孩子了,特別還是這種會欺負小動物的。
小黑狗在她懷中嗚嗚發抖掙扎著,把她的衣服都給弄溼了。但方怡蓉一點也不在乎,只是生氣的瞪著那群頑皮的小孩。
「兇婆娘!」一個小孩對她扮了個鬼臉,小鬼們一轟而散。
方怡蓉也沒心情理會他們,連忙看著懷中可憐的小狗。
「你還好吧?有沒有怎麼樣?」她緊張的打量著小黑狗,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。「那些小孩子居然這麼對你,真是過份。」
唐迪紹見到的就是這樣的情況。
一個可愛的少女自那群頑皮的小孩手中,救下那隻一趁他不注意就溜得不見狗影的笨狗,還很沒形象又兇巴巴的在大庭廣眾之下罵了那幾個孩子。
而後,她又神經質的對著那隻其實只是受到驚嚇的狗自言自語……
「你跟你的主人走散了嗎?還是你是被食物香味吸引偷偷溜進來的流浪狗?」她對著聽不懂人話的小黑狗嘮叨道。
不知為何,她那自說自話的模樣令他忍不住笑了起來。
出社會久了,在職場上見過太多太多勢利的嘴臉,眼前這女孩單純得近乎愚蠢的行為讓他覺得有趣極了。
眼見她正一手抱著黑松,一手試圖從那個畫滿向日葵的包包中翻找什麼東西,他朝她走了過去。
「剛剛真的很感謝妳,小妹妹,這隻狗是我的。」畢竟對方救了他家的笨狗,唐迪紹很難得友善的道。
沒想到那少女竟然沒理他,僅是努力的從包包裡抽出一件薄外套,蓋在那隻呆狗身上。
他的微笑僵了僵,稍稍放大了音量。「小妹妹……」
方怡蓉疑惑的抬起頭,望了望四周,確定沒其他人後,才看向那個正瞧著自己的男人。「你……在叫我?」
最好不要是。
「當然。」難不成是在叫鬼。
「……你叫我小妹妹?」她瞪圓了眼,那表情說有多可愛就有多可愛。
「難不成應該叫妳小弟弟?」他打量了一下她的身材。
不像啊!
雖然她懷中那隻笨狗擋住了大部份的風景,不過也看得出這小女生……嗯……發育良好。
冷靜,方怡蓉,別跟這種帥歸帥,卻有著重度近視的男人計較。她深深吸了一口氣,對自己心理建設著。
「本小姐今年二十有三了,不是什麼小妹妹。」她幾乎是咬牙切齒的道。
「妳成年了?」他好意外。
那身裝扮,那張娃娃臉,怎麼看,都不像滿十八歲的模樣。
「你你你……」這該死的男人,一定要踩她的痛處嗎?長得幼齒又不是她的錯?
不過……他怎麼那麼好看啦?
他很高,特別是以她一百五十出頭的身高看來。她若平視只能看到他那厚實的胸膛。
濃眉、挺鼻、豐唇,雕刻出一張完美的臉龐。她呆呆的看著他,一時恍神。
「怎麼了?」一下生氣、一下著急,現在居然還發起愣來,這小女生──呃,好吧!如果她沒謊報年齡的話,是小姐了,還真奇妙。
「我……」她呆了呆,好一會兒才想起自己剛才在氣啥。「總之……我才不是什麼小妹妹,我已經大學畢業了。」
「哦……」他的語氣中依然有著懷疑。
真是壞心的傢伙。
方怡蓉不想再跟他說話,沒好氣的轉身就想走,卻又在想起某件事後猛地回頭。「你剛說這隻狗是你的?」
「是啊!」他還以為她忘了這回事了呢!「牠叫黑松。」
嚴格說來,這隻狗其實不是他的,而是他那愛心氾濫的老媽在路上撿到的流浪狗。
他對狗這種生物雖然不討厭,卻也沒特別喜好。
原本不打算管的,可偏偏老媽這幾天和朋友去大陸玩了,照顧這隻呆狗的任務就這麼莫名其妙的落到了他頭上。
而他今天會帶這隻收養不滿十天的小笨狗出門,則是為了替牠買點食物或玩具之類的東西。
反正母親開心就好,她苦了這麼多年,是該好好享清福了。
「那你怎麼沒看好牠?還放任牠到處亂跑被死小孩欺負。」一想起那幾個頑童的惡劣行徑,方怡蓉氣呼呼的問道。
死小孩?
他從沒聽過有女人在他面前這般形容小朋友,那些女人即使再討厭小孩,也硬在他面前裝得很喜歡的模樣。
他並不認為一個愛狗的女人會真的討厭小孩,不過那種頑劣的小孩還真的欠管教。
「還有啊,你家狗狗怎麼這麼瘦?你一定都沒好好照顧牠對不對?」她看了好心疼。
本來素不相識的女人愛怎麼看他,唐迪紹一點也不想理會,但不知怎地,他居然脫口為自己辯解:「牠是隻流浪狗,我才收養了一個多星期,本來想帶牠來逛逛的,哪知剛一進會場就趁我不注意溜得不見蹤影,我已經找了牠好半天了。」
「耶?」這隻小可憐還真的是流浪狗啊?她頓時感到很同情。
不過……最讓她感到好奇的,是眼前這男人居然會想收養流浪動物?他西裝筆挺的模樣,怎麼看都像是只會養純種名犬的樣子。
「那你……帶牠去看過醫生、打過預防針了嗎?」她遲疑的問道。
雖然沒養過寵物,不過她知道這很重要。
看醫生?打預防針?唐迪紹相信母親決定收留這隻小笨狗時絕對沒想這麼多。
「還沒……」一見到她的表情,他又直覺補上一句:「我最近太忙了,打算今天等等就去。」
他平時是不太搭理女人的,許多年前的初戀在他心中留下太深刻的回憶,但眼前這名少女……哦,不對,是小姐,實在令他很難起戒心。
瞧著她豐富而不懂掩飾的表情,就像她懷裡那隻無辜的呆狗一樣,他只覺得……很好玩。
她和那些女人不一樣……
「你要去哪家獸醫診所?」方怡蓉又問了,這男人很明顯是個超級新手。
呃……?唐迪紹被問住了。他剛只是隨口說說而已啊!
這時黑松好像已經不太怕了,靜靜的窩在方怡蓉懷中,好奇的瞧著兩人的互動。
「我知道有不錯的獸醫醫院,如果你還沒決定要去哪的話,可以去那裡看看,那兒的醫生都不錯。」既然這隻小黑狗是她救下的,她自覺有義務教導一下這個菜鳥主人。
「喔?」唐迪紹挑了挑眉。
她會不會……太熱心了一點?
「等等唷,我有他們的名片。」她又從包包裡掏出一個卡通造型的皮夾,找了一陣子後,抽出一張名片遞給他。
「謝謝。」她臉上的期待神情令他很難拒絕,只能接過名片。
「汪!」小黑狗叫了一聲。
「啊,對了,我差點又忘了牠是你的狗。」方怡蓉再看了小黑狗一眼,有些不捨的將牠還給唐迪紹。「你……可要好好看著牠,別讓牠再被小朋友欺負。」
「我會的。」唐迪紹點點頭,接過小狗。「倒是妳,衣服都濕了,沒問題嗎?」
「沒、沒關係啦!」她把背上那向日葵包包反背擋在胸前。「不過……我大概得回家一趟了。」
她不想穿著溼答答的衣服在街上逛。
「需要我載妳回去嗎?畢竟是我家的狗害妳弄濕衣服的。」
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。
這話已經接近搭訕,要是認識他的人聽到他這麼主動提議,絕對會跌破眼鏡。
「喔……不、不用了。」她本來想答應的,但忽然又想到如果讓一個男人送自己回家,被老媽看到怕又要大驚小怪一番。「我家沒很遠,我自己回去就好。」
「那妳路上小心。」她沒答應反而讓他鬆了口氣。
「我會的,記得帶你的狗去看獸醫耶!」她不忘再次提醒。
「知道了。」她不放心的模樣逗笑了他。
「那……我走嘍!拜拜。」她先摸摸小黑狗的頭,才仰頭對著他道。
「再見。」他也道。
直到那嬌小可愛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,唐迪紹才忽然想起,兩人既不相識,更沒留聯絡方式,人海茫茫,怕是不會有機會「再見」了。
那樣的認知讓他感到有些惆悵。
但……也就一點點而已,畢竟她只是他生命中一個無足輕重的過客。
不過,他想,他會想念她的仗義執言的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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